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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被强奸未遂殴打是受害人
我报警了 后来他家找来说和人 主动拿倆万元钱私了 收钱时对方带来一收条上面写着没强奸只是殴打赔付两万医药费 让我去公安局说只殴打没强奸 我说了 但是没有签字 公安局在下面写了以宣读本人拒绝签字 他们扣了我三天两夜 后来我又说了实话 就被刑拘了十五天 说我合伙包庇 后来把我放了 说不构成包庇 两万元钱也没收了说是赃款 请问这样合法吗
地区:黑龙江-大兴安岭 分类:刑事法律-刑事辩护 提问时间:2014-09-11 20:06:03
提问者:ASK1410437163apz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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